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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动态 | 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推进以县域为主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现场会在额济纳召开

发布时间:2021-09-27

9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推进以县域为主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现场会在额济纳旗召开,观摩交流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的成果,研究部署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推进以县域为主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王莉霞作出批示,对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推进以县域为主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受自治区政府委托,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冯任飞作讲话。阿拉善盟盟委副书记、盟长李中增致辞。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孙利剑主持会议。

 

 

 

王莉霞在批示中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新型城镇化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新型城镇化战略、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扎实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内蒙古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推动集中集聚集约发展,构建多中心带动、多层级联动、多节点互动的新型城镇化格局,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安排部署,把增强县域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能力摆在更突出位置,加快推进公共服务、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设施、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污水收集处理、老旧小区改造等城镇建设补短板工程,不断强化旗县所在地综合服务能力和苏木乡镇服务农牧民区域中心功能,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群众。

 

与会代表先后来到达来呼布镇老旧小区改造示范点团结小区、综合性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湿地文化公园、新型文旅商业消费聚集区居延文化城、额济纳博物馆、综合性服务驿站居延驿站、历史文化村落发掘建设和保护利用示范点吉日嘎朗图嘎查等地实地观摩。会上,额济纳旗、喀喇沁旗、鄂托克前旗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举措,搞好统筹协调,合力推动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以县域为主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要充分发挥内蒙古城镇化的独特优势和潜力,在打造宜居型、集约高效型、生态环保型、人文魅力型、安全韧性城镇上下功夫,加快推动自治区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扎实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以县域为主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主要任务。一是完善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逐步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二是健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提高管网收集能力,积极推进管网“雨污分流”,因地制宜确定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标准,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三是改善县城公共厕所。在旧城区、人流密集区和主次干路等区域,配建补建固定公共厕所或移动式公共厕所,分批拆除新建或改建改造老旧公共厕所,新区建设和商业开发要严格按标准配建公共厕所。四是优化市政交通设施。着力推进县城与邻近地级市城区交通设施互联互通,进一步完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三行系统”,优化公交站点布设,布局建设公共停车场和配建停车场,推进客运站改扩建或迁建新建。五是完善市政管网设施。扩大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完善燃气储气设施和燃气管网,发展热电联产及清洁能源集中供热,构建源头减排、雨水蓄排、排涝除险的排水防涝系统。六是推进县城智慧化改造。加快建设新型基础设施,有条件的城镇搭建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推进市政公用设施智能化。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云上政务”,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建设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公共服务供给便捷化。七是更新改造老旧小区。坚持“共同缔造”理念,积极探索居民、市场、政府共同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的新机制,按照“先民生后提升”的原则,聚焦功能完善、环境提升、安全保障等要素,完善老旧小区水电气路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养老托育、停车、便民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八是强化边境地区城镇功能。改善边境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全面增强承载人口、连接城乡、支撑国防的能力。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推动改革创新,正确处理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的关系,既要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切实把市场可以办好的事情交给市场,把社会能够承担的事情交给社会;又要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履行好创造制度环境、编制发展规划、建设基础设施、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治理等职责,高效率、高质量地推进新型城镇化。11个试点旗县(区)要积极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以县域为主的新型城镇化不断迈向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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