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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扎实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发布时间:2017-11-14

海口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积极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创新工作机制,探索发现问题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的执法路径,深入推进了“公安+城管+N”联合执法改革,实现了执法重心下移,街面见警(城管)率、管事率、群众满意率明显提高。


一、市委、市政府顶层设计,重点推进


以“重心下移、固本强基”为重点,成立了高规格的领导小组,研究探索“公安+城管”模式,先后制定了《海口公安城管联合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配套文件。2016年2月,海口市举行城市执法启动仪式,宣告“公安+城管”联合执法改革正式落地;2016年4月,建成区内的22个镇(街)挂牌成立城市执法中队;2016年5月,海口市公安局城市警察支队挂牌成立。目前,通过公安、城管融为一体、联动联勤,实现街面警力最大化,破解执法难问题。


二、执法资源全面下沉基层,夯实执法基础


将市级负责的市容环境卫生、城乡规划、建筑市场、城市绿化、市政管理、燃气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等8个方面282项执法权及9项行政许可权交由区里负责实施。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和“人随事走、编随人转”的原则,优化、调整、精简机构,市城管执法局机关和市城管执法支队编制精简73个划入各区。下沉后,全市基层执法人员比例超过95%,市级部门、机构不再承担具体执法工作,各区政府全面承接综合执法权,并明确区城管执法大队和镇(街)执法中队的执法职责划分,市、区、镇(街)三级权责对等、责任清晰、强化担当的主体责任清单体系逐步建立完善。


三、突破机制瓶颈,着力将各项保障落实到位


制定了海口市《关于进一步下放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等19项配套文件;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逐年增长机制;明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所需经费纳入市、区财政预算,要求各区加大对镇(街)、村(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经费投入,建立稳定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经费增长机制,提高城市管理执法一线人员福利待遇。


四、规范勤务模式,着力强化监督管理


镇(街)城市执法中队原则上设两个联合巡逻执法分队,每个分队按1名警察、2名辅警、2名城管、4名协管的比例组成,不间断地对人员密集的区域、重要场所进行巡逻。制定了《海口市“公安+城管”联合执法巡逻巡查总体方案》,对海口市建成区范围内共26个镇街、191个社区划定123个责任网格,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巡查备勤制度,确保全天候执法人员在岗在位。


五、开展公安科目培训,着力提升队伍执法能力


市委、市政府专项确定1000万元培训资金,由市公安局、市市政市容委主动协调海南省高级警官培训学校,参照公安培训科目,对全市3111名城管人员进行封闭式培训,对16名培训不合格的执法队员予以辞退,进一步增强城管队伍法治意识,提高文明执法水平。


六、整合信息化资源,提高可视化执法水平


以金贸街道、云龙镇为试点,在市、区建立数字化城管平台的基础上,整合城管、综治、公安、交警等视频资源并实现互通共享,同时完善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终端建设,升级拓展功能,将数字化系统向镇(街)延伸,建立全覆盖的可视化、扁平化城市执法指挥系统。


七、先试先行,探索“2+X”综合执法模式


在龙桥镇和云龙镇结合本地和执法队伍实际情况,先行探索“2+X”综合执法模式,有效整合执法资源;龙桥推出了“公安+城管+环卫+监督员+志愿者”模式,云龙推出“公安+城管+工商+食药监+规划+国土+安监+消防”模式,定期开展综合执法。


八、强化激励问责,打造纪律严明执法队伍


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将综合执法部门的职责范围、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和监督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依托数字化城管指挥系统,建立内部监督和考核指标体系,按照发现率、处置率、整改率确定考评等次、实施奖惩。利用“双创”平台,按照职责标准和任务分工,结合媒体曝光、市民投诉情况,对履职不到位的人员实施问责。


九、发动公众参与,充分发挥群众、媒体监督作用


高度重视发挥群众和媒体作用,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和居民参与城市管理,发现和报告身边各类城市管理违法行为;充分利用海口“双创”这个大平台,让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社会志愿者等组成专门力量,投入到城市管理中来,并建立城市管理微信微博等公众平台,采取奖励、补贴电话费等多种方式鼓励更多市民参与城市管理;通过媒体将综合执法改革宣传到位,利用媒体展示案例,向公众展示出执法队伍中的优秀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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