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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关于增补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内容的函

发布时间:2020-08-04

自然资空间规划函〔2020〕1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多规合一”改革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推进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与国土空间规划实践需求相适应,决定对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增补有关内容,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审定,现予公布,并于2020年启用。

 

    附件:考试大纲增补内容及相关文件清单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

2020年8月3日

 


 

附件

 

 

考试大纲增补内容及相关文件清单

 

一、考试大纲增补内容

 

1.熟悉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法规;


2.掌握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技术标准;


3.了解国土空间规划与相关专项规划关系;


4.掌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及实施监督有关要求。

 


二、相关文件清单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


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


4.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


5.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


6.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


7.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2375号)


8.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5号)


9.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指南(试行)》的函(自然资办函〔2020〕127号)


10.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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