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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修订)课题组第二次会议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17-04-09

        4月7日,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和规划设计专委会主办,上海市城市规划行业协会承办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修订课题组第二次会议在上海市召开。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副会长、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何芩主持会议。为使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更好地指导行业发展,各参会代表单位对负责分工研究的专题内容进行了汇报,会后大家进行了热烈的探讨。

        基于广泛收集、参考、分析国内其他地区计费标准和协会面向全国编制单位的问卷调查,通过对政府、经济、市场等外部环境的分析和对当前相关规范、标准的研究,各参会代表单位结合经营中实际工作情况和地区性特点展开了大量研究工作。上海市城市规划行业协会、广东省院、天津市院、江苏省院、浙江省院、重庆市院、北京市院、清华同衡分别介绍了分工范围中不同类型规划的计费研究和调整方案,阐明了各自的调查基础、调整原因及依据。在汇报后的讨论阶段,中规院上海分院、上海市院和同济院在内的各院代表都积极发言,大家针对当前计费调整所关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探讨,气氛热烈。

        最后,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吴建平副会长兼秘书长对各院深入认真的研究表示感谢,并对计费修订工作提出四点建议。首先,规划计费标准必须有充分的科学性,反映行业真实的状况,只有科学的计费标准才能适应市场规律、适合规划行业本身,保障规划行业的稳定、健康、和谐发展;其次,保证计费指导意见修订的时效性和可操作性;第三,城市规划的业务范围不断发生变化,应研究指导意见的合理结构性框架,反映一段时间城市规划行业发展的趋势;最后,计费指导意见应一定程度上反映城市规划工作的真实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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