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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4年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2

各会员单位、各二级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国标委联〔2022〕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明确要求,激活行业主体能力。应会员单位对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团体标准化工作的提议,在反复论证和多次征求意见后,经协会常务理事和理事会审议并同意,协会开展2024年团体标准项目征集工作。现将征集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征集目的

(一)适应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发展战略,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要求;

(二)充分发挥行业力量,发挥会员单位积累的技术优势,规范完善协会团体标准化工作; 

(三)积极适应行业发展需要,及时总结规划领域优势技术单位的工作成果,促进标准转化进程;

(四)不断探索创新,围绕新模式、新业务、新方法制定适应性强的高质量、引领性标准;

(五)整合资源,协同推广,促进应用。

 

二、征集范围

(一)城市规划领域目前尚无国家、行业标准或计划,急需配套的标准项目;

(二)围绕以人民为中心,服务新发展格局,包括但不限于韧性安全、绿色低碳、智慧智能、数字治理等城市规划领域的基础共性、关键技术和行业应用等标准项目;

(三)促进行业自律、效率提升、上下游关联行业协同创新、科技发展以及人才发展等标准项目;

(四)与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协调配套的标准项目等。

 

三、征集对象

征集对象为由协会的会员单位、协会各二级委员会提出的团体标准项目。不接受非会员单位和个人提出的团体标准项目。

协会会员单位可以单独提出。也可以联合多个单位提出团体标准项目。协会二级委员会牵头提出的团体标准,要明确主要的编制单位。

鼓励境外规划设计机构和外国专家参与团体标准项目的制订。

 

四、申报方式

请各单位填写《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团体标准项目立项申请表》(见附件),并附团体标准草案(如有)。

请在协会“会员活动”(http://user.cacp.org.cn/action)中进行项目报名,报名人员填写项目联系人,并将申请表的电子版和团体标准草案(word格式)作为附件上传。申请报名成功后,请将申请表盖章原件1份寄送至协会秘书处。

 

五、申报时间

本次集中征集工作截止至2024年3月1日。

 

六、其它说明

(一)申报单位应具备与申报项目相匹配的技术基础、研究能力、经费等保障措施。 

(二)我会将根据项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立项论证及后续工作。在未征得我会同意前,请不要向其他社会团体重复提交材料。 

(三)根据论证情况,我会将向立项通过的单位提供1至3万元不等的支持经费。

 

联系方式:010-88083076

电子邮箱:office@cacp.org.cn

邮寄信息:北京三里河路13号中国建筑文化中心C座8009室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秘书处(邮编:100037)

 

附件: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团体标准项目立项申请表(点击http://user.cacp.org.cn/action 查看)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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