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中国城市规划协会面向全体注册城乡规划师开展了继续教育情况的调研工作,在大家的支持下收到规划师的广泛需求和反馈。在自然资源部指导下,根据注册城乡规划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规划协会),本会相关专业委员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评选管理办法》(中规协秘〔2013〕38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城市规划类: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城市设计及有关规划研究项目;
2、村镇规划类: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域乡村建设规划、镇村体系规划、镇(乡)总体规划、镇详细规划、小城镇设计、村庄规划、村庄整治规划及研究类项目;
3、城市勘测类:为城乡规划服务的城市测绘地理信息与勘察项目;
4、规划信息类:城乡规划信息化系统开发、应用及研究等项目;
5、风景名胜区规划类: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风景名胜区其他规划设计及规划研究类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及项目应符合《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评选管理办法》的要求。申报项目应是2014年12月31日以前经规定程序审查批准并付诸实施的项目,且是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规划协会)推荐的省级二等奖以上的项目。
申报城市规划类的单位必须是持有由国家、省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的法人单位。
三、申报流程
(一)项目网上申报
本次全部类别的所有申报项目,均通过“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申报评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1、省级部门通过登录系统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择优予以推荐。填写推荐项目基本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该项目的“项目推荐码”、“项目推荐表”,各省将项目推荐表(一式三份)打印盖章后给各申报单位。
2、申报单位取得“项目推荐表”后,通过登录系统完成单位注册进行项目申报。录入“项目推荐码”,系统自动对应该申报项目,根据系统提示完成项目申报提交工作。
3、申报项目经各类别组织单位复核通过后,申报单位可通过系统打印项目申报表。
(二)项目纸质和电子光盘材料申报
申报项目通过网上复核后,将以下材料邮寄至各类别组织单位。
1、项目基础材料
(1)项目申报表(原件,申报单位通过系统打印并加盖公章)
(2)申报项目所在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评价意见(原件)
(3)省、自治区、直辖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规划协会)出具的“项目推荐表”(原件)
(4)项目联合完成报告书(原件,有合作单位的提供)
(5)申报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根据项目类别提供相对应的资质证书,“城市规划类”项目需提供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
(6)项目省级获奖证书或省级评优公告文件
(7)规划类项目应提供能体现对同一层次相关规划或下一层次城乡规划有着重要作用和意义的材料,其中法定规划应附该项目批复文件,修建性详细规划应附较完整的实施照片。
(8)勘测、信息类项目应附技术总结报告、验收报告等材料。
以上材料的有关内容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并装订成册(A4开本、竖装),一式三份,其中省、自治区、直辖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规划协会)保留一份,报送两份。
2、项目正式成果(含文本、说明书、专题研究报告、图册等)一套,装订成A3或A4开本。
3、项目电子光盘一份,主要内容及格式要求如下:
(1)项目正式成果和实施照片电子文件。文本、说明书、专题研究报告等文字材料的文件格式为PDF;规划设计图、实施照片的文件格式为JPG或PNG。
(2)项目演示文件。主要介绍项目的思路、主要内容、特点及实施情况等,文件格式为PPT或MP4格式,大小不超过100M,分辨率1280*720,播放时间不超过10分钟,配解说不配音乐。
四、注意事项
1、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评选工作的全过程不得向申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2、申报项目的名称、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员名单应与省级评优公布的内容一致。填写的单位名称与单位公章一致,项目名称、人员名单应仔细核对。
3、申报项目为多个单位合作完成的,申报单位必须在申报前征求合作单位意见,对项目完成单位和项目主要完成人员名单次序协商一致后,形成“项目联合完成报告书”,并加盖所有完成单位公章。
4、申报单位对其申报的所有项目材料负责,评审工作开始后,若提出调整或修改,将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报单位承担。
5、申报项目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将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上报后将不予退回,请自留备份。
6、项目网上申报请通过浏览器登录“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网站首页(http://www.cacp.org.cn),点击“2015年度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评选”图标,进入“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申报评审系统”,按照系统操作指南及相关要求进行申报。网上项目信息填写后,请浏览确认无误后再正式提交,提交后将不能更改。
2015年12月1日至31日省级部门进行网上推荐;
2015年12月10日至2016年1月10日申报单位进行网上申报,各类别组织单位进行复核;
个别未通过复核或未打印申报表的项目,须在2016年1月10日至20日完善网上申报材料或打印申报表;
2016年1月21日系统将关闭申报平台。
7、各省完成所有项目网上推荐工作后,通过系统打印“各类别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两份)盖章后连同省级评优公告文件于2016年1月31日前邮寄至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秘书处。
8、申报项目纸质及电子光盘材料请于2016年1月31日前报送至各类别组织单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接收地址为:
(1)城市规划类
单位: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秘书处
地址:北京三里河路13号中国建筑文化中心C座8002室
邮编:100037
联系人:马文娟 徐加佳
电话:010-88083997 88082180 88083076(传真)
(2)村镇规划类
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小城镇发展研究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9号
邮编:100044
联系人:艾津京
电话:010-88328566 88362713(传真)
(3)城市勘测类
单位: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城市勘测专业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5号
邮编:100038
联系人:陈 军
电话:010-63963914(兼传真)
(4)规划信息类
单位: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信息管理工作委员会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三阳路13号
邮编:430014
联系人:胡雯静
电话:027-82700139 82700057(传真)
(5)风景名胜区规划类
单位: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秘书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7号新疆大厦B座11层
邮编:100044
联系人:张 莉 于 龙
电话:010-88315323 88315321 88315355(传真)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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