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规划师业务申报流程

发布时间:2022-06-09

第一部分 用户注册

 

请使用谷歌浏览器进入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官网http://www.cacp.org.cn/,点击【注册登记】按钮或进入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用户系统http://user.cacp.org.cn/,点击【全国注册城乡规划师管理系统】按钮或3) 直接输入注规系统地址http://zgxt.cacp.org.cn/,跳转至全国注册城乡规划师管理系统。

 

个人或单位新用户可在登录窗口点击【注册账号】,进入用户系统的用户注册页面或直接访问用户系统http://user.cacp.org.cn/,在网页右上角,点击【注册】按钮即可进入用户注册页面,按页面提示填写用户注册内容。

 

初次注册须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手机验证和邮箱验证,需要注意手机号和用户名不能与已有注册帐号重复,以及密码的设置有限制规则。

  

第二部分 注规系统业务流程

 

一、规划师信息认证

1)验证是否已完成规划师信息认证

登录进注规系统后,需先进行规划师信息认证,若以往已完成认证,则会自动跳过此环节。

2)进入认证页面

出现如下页面,点击【认证信息】按钮,进入认证页面。

3)按界面提示,完成身份证及资格证书核验信息填写。

注1:需注意的是,请检查上传后自动识别的信息是否与实际情况相同,若有识别错误则需要手动修改。

注2:对于旧版小本子式的资格证书,则需上传含头像的信息页面,并手动修改填写内容。

注3:同一个身份证号只能由一个账号进行认证及绑定业务。

4)确认信息填写正确后点击【验证并提交】按钮,查验自动识别结果。

5)若出现错误提示“XXX与上传的XXX不一致”,则建议点击【返回修改】,进行查验;若确认信息无误,则可以点击【仍旧提交】,提交申请。

6)等待审核结果,根据页面提示,若审核不通过则需进行修改认证信息重新认证;若审核成功,则可以办理初始注册业务。

 

二、初始注册

1)在首页出现“规划师认证通过”的提示后,则可以办理初始注册业务,点击右上角【初始注册】按钮,或菜单栏中的【初始注册】开始办理

2)点击选择办理业务当下的身份;选择身份后,点击【下一步】。

3)初始注册会根据资格证书颁发时间核验继续教育学时情况,请根据界面提示补齐剩余学时后再办理初始注册业务,若无提示,则为满足学时要求,可继续办理。

4)基本信息中的身份证信息和资格证书信息供查看,需填写基本信息中的教育工作信息、工作简历、工作业绩以及其他证明信息(不同身份所需信息不同,请见界面提示)

5)确认信息填写正确后点击【验证并提交】按钮,查验自动识别结果。

6)若出现错误提示“XXX与上传的XXX不一致”,则建议点击【返回修改】,进行查验;若确认信息无误,则可以点击【仍旧提交】,提交申请。

注:所有必填项需填写完整,请检查填写内容与附件材料的一致性,以便更快通过审核。

7)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按钮,提交申请业务。

8)等待审核结果,根据页面提示,可点击【查看审批记录】按钮,查看业务进展情况。

9)若审核不通过则需进行修改申请信息重新提交申请。其中,若身份选择错误,则需要点击【取消】按钮,取消当前业务后,再重新按界面申请提交新的业务流程。

10)若审核成功,则在首页会出现如下界面,则可以办理其他业务,例如证书管理及用户信息维护。

 

三、证书管理

在进行初始注册后,可以在证书管理处办理六项业务:

  1. 注册类型转换
  2. 变更注册
  3. 延续注册
  4. 合同维护
  5. 注销注册(含恢复注册)
  6. 撤销注册

一)注册类型转换、变更注册

1)进入证书管理页面,可在界面处查看历史办理业务。点击【申请】按钮,进入业务办理界面。

2)选择需要办理的业务,部分业务需要再次选择办理的身份,选择完成后,点击【下一步】,填写相应的内容。

3)按界面提示,依次填写相应的内容。

4)确认信息填写正确后点击【验证并提交】按钮,查验自动识别结果。

5)若出现错误提示“XXX与上传的XXX不一致”,则建议点击【返回修改】,进行查验;若确认信息无误,则可以点击【仍旧提交】,提交申请。

注:所有必填项需填写完整,请检查填写内容与附件材料的一致性,以便更快通过审核。

6)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按钮,提交申请业务。

7)等待审核结果,根据页面提示,可在证书管理页面点击【审批记录】按钮,查看业务进展情况。

8)若审核不通过则需进行修改申请信息重新提交申请。其中,若身份选择错误,则需要点击【取消】按钮,取消当前业务后,再重新按界面申请提交新的业务流程。

9)若遇到【申请】按钮不可点击,则需要核验是否有在办业务,需结束所有业务(审批完成或个人取消)后,方可申请新业务。若审核流程完成,则【申请】按钮可点击,则可以办理其他业务。

二)延续注册、合同维护(操作流程同注册类型转换、变更注册)

已取得注册(登记)证书的人员,因证书即将到期或系统中的劳动合同截止时间到期前90天内,须在系统中申报延续注册或合同维护。

 

单位审核通过后经过省级审核、协会审核、公示公告三个环节方可完成全部注册流程,可点击个人账号【审批记录】按钮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注册人员办理延续注册须满足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还须补足超期部分的学时要求。登记人员办理延续注册无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三)注销注册(含恢复注册)

已取得注册(登记)证书的人员,如暂不从事城乡规划相关工作,可申办注销注册执业。

 

注销注册具体流程为:个人账号登录注规系统→证书管理→注销注册→选择注销注册原因→验证并提交(至协会审核)→协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完成全部注销注册流程。

 

已注销的注册(登记)证书,如需恢复注册执业,个人账号登录注规系统→证书管理→注销注册执业→选择恢复注册原因→验证并提交(至协会审核)→恢复注册执业。恢复后即可办理其他业务,注销期间继续教育学时累积计算。

 

四)撤销注册

已取得注册(登记)证书的人员,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须在系统中申报证书撤销:

1)完全丧失民事行动能力的;

2)死亡或者失踪的;

3)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城市规划具体执业行为中有严重过失并造成严重后果,受到相应处理的;

4)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

5)出租出借注册证书的;

6)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撤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具体流程为:个人账号登录注规系统→证书管理→撤销注册→选择撤销原因→验证并提交(至协会审核)→协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完成全部撤销注册流程。

 

证书撤销一旦通过审核,不可恢复,也不可重新注册,申报时请谨慎。

 

四、身份证信息变更

已取得注册(登记)证书的人员,如因身份证号或姓名变更等原因需更新证书信息的人员,可在用户信息维护中申请身份证信息变更。

1)在用户信息维护页面,可点击【身份证变更】按钮,进入身份证信息维护业务。

2)填写身份证变更原因,并重新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并核验填写内容的正确性。

注:除因身份证升位、延续有效期以外的原因,请务必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3)确认信息填写正确后点击【验证并提交】按钮,查验自动识别结果。

4)若出现错误提示“XXX与上传的XXX不一致”,则建议点击【返回修改】,进行查验;若确认信息无误,则可以点击【仍旧提交】,提交申请。

5)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按钮,提交申请业务。

6)在用户信息维护页面查看审核进展情况。

7)若页面提示“审核不通过”,则需要点击【身份证变更】进行重新申请。 

个人提交后经过协会审核可完成全部身份证信息变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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