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规划设计(境外机构)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OPDI)承办的“2024年OPDI年会”将在2024年10月25日在上海召开。诚邀规划设计(境外机构)工作委...
第一部分 用户注册
请使用谷歌浏览器进入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官网http://www.cacp.org.cn/,点击【注册登记】按钮或进入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用户系统http://user.cacp.org.cn/,点击【全国注册城乡规划师管理系统】按钮或3) 直接输入注规系统地址http://zgxt.cacp.org.cn/,跳转至全国注册城乡规划师管理系统。
个人或单位新用户可在登录窗口点击【注册账号】,进入用户系统的用户注册页面或直接访问用户系统http://user.cacp.org.cn/,在网页右上角,点击【注册】按钮即可进入用户注册页面,按页面提示填写用户注册内容。
初次注册须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手机验证和邮箱验证,需要注意手机号和用户名不能与已有注册帐号重复,以及密码的设置有限制规则。
第二部分 注规系统业务流程
一、规划师信息认证
1)验证是否已完成规划师信息认证
登录进注规系统后,需先进行规划师信息认证,若以往已完成认证,则会自动跳过此环节。
2)进入认证页面
出现如下页面,点击【认证信息】按钮,进入认证页面。
3)按界面提示,完成身份证及资格证书核验信息填写。
注1:需注意的是,请检查上传后自动识别的信息是否与实际情况相同,若有识别错误则需要手动修改。
注2:对于旧版小本子式的资格证书,则需上传含头像的信息页面,并手动修改填写内容。
注3:同一个身份证号只能由一个账号进行认证及绑定业务。
4)确认信息填写正确后点击【验证并提交】按钮,查验自动识别结果。
5)若出现错误提示“XXX与上传的XXX不一致”,则建议点击【返回修改】,进行查验;若确认信息无误,则可以点击【仍旧提交】,提交申请。
6)等待审核结果,根据页面提示,若审核不通过则需进行修改认证信息重新认证;若审核成功,则可以办理初始注册业务。
二、初始注册
1)在首页出现“规划师认证通过”的提示后,则可以办理初始注册业务,点击右上角【初始注册】按钮,或菜单栏中的【初始注册】开始办理
2)点击选择办理业务当下的身份;选择身份后,点击【下一步】。
3)初始注册会根据资格证书颁发时间核验继续教育学时情况,请根据界面提示补齐剩余学时后再办理初始注册业务,若无提示,则为满足学时要求,可继续办理。
4)基本信息中的身份证信息和资格证书信息供查看,需填写基本信息中的教育工作信息、工作简历、工作业绩以及其他证明信息(不同身份所需信息不同,请见界面提示)
5)确认信息填写正确后点击【验证并提交】按钮,查验自动识别结果。
6)若出现错误提示“XXX与上传的XXX不一致”,则建议点击【返回修改】,进行查验;若确认信息无误,则可以点击【仍旧提交】,提交申请。
注:所有必填项需填写完整,请检查填写内容与附件材料的一致性,以便更快通过审核。
7)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按钮,提交申请业务。
8)等待审核结果,根据页面提示,可点击【查看审批记录】按钮,查看业务进展情况。
9)若审核不通过则需进行修改申请信息重新提交申请。其中,若身份选择错误,则需要点击【取消】按钮,取消当前业务后,再重新按界面申请提交新的业务流程。
10)若审核成功,则在首页会出现如下界面,则可以办理其他业务,例如证书管理及用户信息维护。
三、证书管理
在进行初始注册后,可以在证书管理处办理六项业务:
一)注册类型转换、变更注册
1)进入证书管理页面,可在界面处查看历史办理业务。点击【申请】按钮,进入业务办理界面。
2)选择需要办理的业务,部分业务需要再次选择办理的身份,选择完成后,点击【下一步】,填写相应的内容。
3)按界面提示,依次填写相应的内容。
4)确认信息填写正确后点击【验证并提交】按钮,查验自动识别结果。
5)若出现错误提示“XXX与上传的XXX不一致”,则建议点击【返回修改】,进行查验;若确认信息无误,则可以点击【仍旧提交】,提交申请。
注:所有必填项需填写完整,请检查填写内容与附件材料的一致性,以便更快通过审核。
6)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按钮,提交申请业务。
7)等待审核结果,根据页面提示,可在证书管理页面点击【审批记录】按钮,查看业务进展情况。
8)若审核不通过则需进行修改申请信息重新提交申请。其中,若身份选择错误,则需要点击【取消】按钮,取消当前业务后,再重新按界面申请提交新的业务流程。
9)若遇到【申请】按钮不可点击,则需要核验是否有在办业务,需结束所有业务(审批完成或个人取消)后,方可申请新业务。若审核流程完成,则【申请】按钮可点击,则可以办理其他业务。
二)延续注册、合同维护(操作流程同注册类型转换、变更注册)
已取得注册(登记)证书的人员,因证书即将到期或系统中的劳动合同截止时间到期前90天内,须在系统中申报延续注册或合同维护。
单位审核通过后经过省级审核、协会审核、公示公告三个环节方可完成全部注册流程,可点击个人账号【审批记录】按钮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注册人员办理延续注册须满足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还须补足超期部分的学时要求。登记人员办理延续注册无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三)注销注册(含恢复注册)
已取得注册(登记)证书的人员,如暂不从事城乡规划相关工作,可申办注销注册执业。
注销注册具体流程为:个人账号登录注规系统→证书管理→注销注册→选择注销注册原因→验证并提交(至协会审核)→协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完成全部注销注册流程。
已注销的注册(登记)证书,如需恢复注册执业,个人账号登录注规系统→证书管理→注销注册执业→选择恢复注册原因→验证并提交(至协会审核)→恢复注册执业。恢复后即可办理其他业务,注销期间继续教育学时累积计算。
四)撤销注册
已取得注册(登记)证书的人员,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须在系统中申报证书撤销:
1)完全丧失民事行动能力的;
2)死亡或者失踪的;
3)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城市规划具体执业行为中有严重过失并造成严重后果,受到相应处理的;
4)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
5)出租出借注册证书的;
6)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撤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具体流程为:个人账号登录注规系统→证书管理→撤销注册→选择撤销原因→验证并提交(至协会审核)→协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完成全部撤销注册流程。
证书撤销一旦通过审核,不可恢复,也不可重新注册,申报时请谨慎。
四、身份证信息变更
已取得注册(登记)证书的人员,如因身份证号或姓名变更等原因需更新证书信息的人员,可在用户信息维护中申请身份证信息变更。
1)在用户信息维护页面,可点击【身份证变更】按钮,进入身份证信息维护业务。
2)填写身份证变更原因,并重新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并核验填写内容的正确性。
注:除因身份证升位、延续有效期以外的原因,请务必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3)确认信息填写正确后点击【验证并提交】按钮,查验自动识别结果。
4)若出现错误提示“XXX与上传的XXX不一致”,则建议点击【返回修改】,进行查验;若确认信息无误,则可以点击【仍旧提交】,提交申请。
5)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按钮,提交申请业务。
6)在用户信息维护页面查看审核进展情况。
7)若页面提示“审核不通过”,则需要点击【身份证变更】进行重新申请。
个人提交后经过协会审核可完成全部身份证信息变更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