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证书的公告
经行业主管部门发现有注册城乡规划师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依据《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办法》,撤销以下4名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证书,3年内不予重新注册:
陈晓丹 北京市 证书编号:GH20163301575;
付 洋 北京市 证书编号:GH20173403185;
王利民 北京市 证书编号:GH20121101088;
何 涛 广东省 证书编号:GH20214416326。
特此公告。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2022年11月18日
内容来源:新华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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