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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员部署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

发布时间:2018-04-12

近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王蒙徽出席并讲话,动员部署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


会议指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是党的十九大部署的重大任务,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会议要求,要创新工作方法,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


一是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等因素,针对不同县市区、不同村庄提出不同的整治任务和整治标准。


二是采取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工作步骤,通过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以点带面推动全面开展。


三是充分运用美好环境与和谐社会“共同缔造”的理念,着力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乡村治理体系,要把党的领导深入到自然村,把政府服务落实到基层,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乡贤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


四是注重发挥政府、市场、社会三方面作用,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参与,形成工作合力。


五是努力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打造成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平台,推动以县为单元的就地城镇化,以城带乡、以工哺农,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会议强调,要强化组织保障,坚决打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战。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推动、分管领导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


二要强化责任落实,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实施主体,县级党委和政府承担主体责任。


三要严格监督考核,中央将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导和评估工作制度,各省(区、市)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本地区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主持会议,并通报了各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编制和备核情况,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出席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湖北省、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交流了工作情况,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广东省清远市介绍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验,中山大学李郇教授作了专题讲解。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有关司局负责人以及各省(区、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牵头编制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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