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探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在国土空间规划层面的融合保护与协同发展路径,交流前沿研究成果与实践经验,破解关键性技术难题,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工作...
为深入探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在国土空间规划层面的融合保护与协同发展路径,交流前沿研究成果与实践经验,破解关键性技术难题,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工作委员会于2025年7月19日在太原市举办第2期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系列研讨交流活动。本次交流活动主题:“文化与自然空间识别和导控关键技术”。活动紧紧围绕“遗产保护空间单元识别-系统性保护-整体活化利用”三大维度,就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保护空间单元识别和划定技术、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保护空间单元导控机制设计、文化与自然遗产整体活化利用的经验、文旅融合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等方面广泛交流讨论。
第2期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交流活动会场
本期活动由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指导,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工作委员会主办,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研究中心、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办,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共同参与了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活动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工作委员会创办人李锦生主持,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潘俊刚(一级调研员)出席并致开幕词。省自然资源厅科技和对外合作处相关负责同志到会指导。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工作委员会创办人
李锦生
李锦生在主持会议中表示,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工作委员会(下称“委员会”)致力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继7月7日第1期交流活动在周口举办以来得到学界和行业的广泛关注,今天在太原举办第2期交流活动,本期我们聚焦文化遗产的自然与区域环境问题,文物、文化遗产从本体保护到区域环境保护涉及国土空间、城乡建设、区域经济及相关治理的方方面面,划定范围容易,协调保护与空间利用管理难,那么恰到好处的边界在哪里?如何进行动态调整和维护规划严肃性?值得探索实践,委员会举办今天的交流活动就是想一探究竟,这也是一项需要长期不断探索的任务,更需要因地制宜、因地施策。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一级调研员
潘俊刚
潘俊刚局长在致辞中,向各位领导、专家表示欢迎与感谢,他强调本次会议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推动山西遗产保护利用的关键行动。针对当前部省合作课题中的关键性技术难题,他希望通过本次研讨会,各位专家能够畅所欲言,充分交流思想、分享经验,为我省乃至全国的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整体保护利用工作建言献策。
活动共分为两个部分,上半场学术交流由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总规划师,山西课题组省负责人马达与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研究中心所长,山西课题组部负责人胡京京分别作主题发言。
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总规划师,山西课题组省负责人
马达
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总规划师,山西课题组省负责人马达就“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保护空间单元识别与划定、导控机制设计山西实践介绍和问题解析”发言,他强调了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空间单元研究的必要性,详细阐述了文化和自然遗产地域特色分区识别、划定与管控的山西破题思路。他主张架构宏观特色区和中观富集区两层次分区,按照“文化和自然遗产空间集聚分析—文化与自然遗产融合空间初识别—综合价值评估遴选”的三步分析法系统识别具有保护与利用价值的文化自然景观遗产富集区,并在省级层面形成文化自然景观遗产富集区管控指引通则及审查工作建议,在发言的最后,提出了关于富集区划定与管控的开放性思考。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研究中心所长,山西课题组部负责人
胡京京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研究中心所长,山西课题组部负责人胡京京就“山西自然资源领域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活化利用方面的政策实践以及完善政策设计过程中现存的问题”发言,他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对课题任务进行解读,从时间分析序列上系统梳理了山西省以及试点城市晋城市的文物资源,强调文物资源与周边自然环境在文化脉络上的关联性以及加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的整体性。此外,他还着重从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的整体与局部的辩证统一出发,强调要在“保护第一”的前提下实现对文化资源的“有效利用”,提出了用途管制的几个方向,为课题下一步研究提供了有益参考。
第2期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交流活动会场
下半场学术沙龙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工作委员会创办人李锦生主持,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更新利用分院院长张乐益、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副总规划师周学红、华中科技大学教授何依、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学院城乡规划系副主任李欣鹏、山西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旅游学院)教授朱专法、山西省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张敏、山西省国土空间调查规划中心主任李敬、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研究中心所长胡京京等专家和领导针对交流主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更新利用分院院长,浙江课题组项目负责人
张乐益
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更新利用分院院长,部省合作文化遗产项目浙江课题组项目负责人张乐益基于“自然与文化空间共同体”理念,深入解读了“自然与文化空间”与“国家遗产”两个概念,强调自然与文化空间的空间整体性与价值统一性。他介绍了浙江省构建分层分级差异化评价体系的工作设想,省级层面重点聚焦划分文化地理单元,强调了不同文化地理单元评价算法不同,市县级层面精准识别边界;他认为本课题需着力挖掘超越自然、文化单一要素的复合价值,强化利用导向。
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党委委员,副总规划师,四川课题组项目负责人
周学红
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党委委员、副总规划师,部省合作文化遗产项目四川课题组项目负责人周学红基于四川实践,介绍了四川省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资源的分类及空间分布特征;阐述了构建“三级三类三区”遗产资源整体保护与系统活化利用的框架体系及主要研究内容;总结了现阶段遗产资源整体保护与系统活化利用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强调了特色分区划分与现状各类资源已有规划衔接的必要性及部门协同的重要性;提出了遗产资源整体保护与系统活化利用国土空间专项规划与详细规划衔接传导路径、自然资源领域遗产资源政策机制研究的重点、特色分区划定技术标准的统一性、自然资源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示范的应用场景等需要大家共同探讨的研究方向。
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湖北规划设计大师
何依
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二级教授何依强调“域”的研究视角,主张从大尺度地理单元审视文化遗产,突破单一聚落局限,关注自然与人文的关联性。提出三时段分析法,倡导文化与自然空间多尺度的识别与多维度的导控,识别本底、要素、标识、网络四要素,强调需多部门协调,区分虚体文化空间与实体行政单元,实施多维度导控。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学院城乡规划系副主任、副教授,设计总院文化设计研究院副院长
李欣鹏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学院城乡规划系副主任李欣鹏强调,需厘清“文化富集区”“文物资源空间”“城乡历史聚落”等新概念与现有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体系的关系。主张保护需延续城市“山水格局”,重塑城市“人文秩序”,充分挖掘和发挥中国传统城市营建思想在现代城市空间中的运用。同时指出山西文化遗产“同质化”困境及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滞后的问题,呼吁创新政策制度,平衡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最后作出总结性建议:其一,活用传统营建智慧,强化自然与人文空间关联;其二,积极探索多部门协作机制,提高保护成效;其三,推动“关联区”保护,构建全域历史文化空间网络格局。
山西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旅游学院)教授
朱专法
山西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旅游学院)教授朱专法强调“利用也是保护”理念,批判静态保护导致有些遗产衰败,主张通过合理利用延续遗产生命;指出现行评价体系难以量化复合价值,需明晰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保护空间识别划定评价体系的依据标准,确保评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呼吁“跳出山西看山西”,深入发掘和阐释山西文化的遗产价值。
山西省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敏
山西省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敏从职能部门的角度,首先肯定了课题对于晋城市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意义,结合晋城市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实际问题,主张规则设定、政策设计要“弱管控、强引导”,从限制型约束向赋能型引导转变,呼吁上级部门给予差异化考核与政策支持。
山西省国土空间调查规划中心主任
李敬
山西省国土空间调查规划中心主任李敬强调课题的功用性,提出课题研究要凸显规划价值,要为山西转型发展提供一定的路径指引;指出在自然遗产方面,风景名胜区应作为重点研究对象;他认为课题需加强遗产活化利用研究,深入探究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在空间上的融合度以及交通条件的适配性,为区域发展提供支撑;主张省级层面应侧重“引导”,为下一步市县国土空间规划评估调整提供指引,避免“一竿子插到底”。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研究中心所长,山西课题组部负责人
胡京京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研究中心所长,山西课题组部负责人胡京京结合国家战略与工作实际,强调“保护第一”,认为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探索适度活化利用,是实现文化遗产传承与国土空间高质量发展双赢的关键路径;他强调课题应充分吸收各部门相关研究成果,科学导控优化空间布局,解决保护与发展矛盾;他认为遗产的活化利用需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主张有限目标、有限推进;通过政策支撑推动遗产“活起来”,将文化遗产融入国土空间格局,逐步实现“美丽国土”的目标。
会议最后,李锦生作总结发言,他首先肯定了部省合作课题对于推动文化遗产的自然和人文整体性保护的重要意义;指出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强调文化遗产保护需结合自然空间环境;保护范围划定需科学统筹文化遗产本底特征、自然地理特征、文化遗产环境安全、政策设计、后续行政许可的实践性五大要素;主张“先小后大”划定原则—初期范围宜紧,聚焦核心景观关联区,预留弹性空间,避免重蹈自然保护区“划大难调”覆辙,待条件成熟再逐步扩展;他认为课题下一步工作需通过“自上而下制度设计+自下而上边界落实”分层推进,省级层面侧重制度设计与概念性指导范围,市县级层面落实具体边界划定和政策细化。
本次研讨会不仅是一次学术盛宴,更标志着我国遗产保护正式迈入“空间化、系统化、技术化”新阶段。期待各界持续携手,让文化遗产与绿水青山在国土空间中共生共荣!
专家领导合影留念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工作委员会(下称“委员会”)是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的二级机构,2025年4月批准成立,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思想为指导,凝聚全国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领域广大科学研究、规划设计、项目策划、投资建设、管理运营、工程建设、教育宣传等技术机构、行业企业和工作者,建立全国性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发展智库和交流合作平台,服务各地政府、企业和项目,开展技术研究研发、政策法规探索、先进经验交流、优秀实践总结、宣传推广普及等工作,探索中国特色的城市和乡村历史文化科学保护、永续利用发展之路,促进历史文化保护与区域经济、城市更新、乡村振兴融合发展,让历史文化生发出时代活力魅力,讲好“中国故事、中国共产党故事”。近期重点在全国范围围绕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和实践开展系列交流活动。欢迎各有关机构、企业与委员会联系,共同举办交流研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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