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协会接到若干规划师反馈,网上有关于“停考期间过渡期学时”的不实信息传播,内容如下:“每位注规师均可享受此100过渡学时,学习类型选必修。请各注册师于4月内登陆注规系统进行登记,逾期不登记则视为放弃填报”。
对此,我协会高度重视并郑重声明,以上内容属虚假信息,请注册城市规划师相互转告。
关于100学时的学时类型、填报时间及其它要求,请注册规划师关注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官网(www.cacp.org.cn)首页《注册城市规划师继续教育办法》条款变更说明( http://www.cacp.org.cn/tzgg/5380.jhtml),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获取历史信息。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2017年4月21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商务部: 你们《关于设立中蒙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的请示》(商资发〔...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