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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评选活动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3

 

为落实党中央对城市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体现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重要引领作用,充分展示、宣传、交流城市规划工作成果,突显规划成果的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提高规划编制单位和规划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激励创新意识。依据《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城市规划协会拟开展2023年度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范畴
符合《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评选办法》的各类项目。


二、推荐项目条件
1、请省(自治区、直辖市) 规划行业组织按照要求组织推荐达到本省 (自治区、直辖市)先进水平的项目。特殊情况联系协会处理。
2、推荐项目的申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规划编制资质。
3、推荐项目应经规定程序审查批准。
4、实施类规划项目应具备较完整的实施效果。
5、项目应整体推荐和申报,不得拆分。
6、往届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评选中落选的项目不得再推荐。
7、国内规划设计单位在国外(境外)承接的项目可以推荐。
8、符合《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评选办法》第三章其它要求。


三、推荐阶段时间安排
2023年12月11日前: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划行业组织以正式文件向协会推荐项目;所有推荐项目应经过省内公示程序;协会发布正式通知,通知申报阶段具体事项。
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2月8日:推荐项目的相关申报单位可登录协会评优系统,查看可申报项目,并在协会评优系统中申报项目。
2024年2月8日:关闭协会评优系统申报通道。


四、注意事项
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评选工作全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邮寄地址:北京三里河路13号中国建筑文化中心C座8009室(邮编:100037)
联系方式:办公室 010-88083997 88083076
电子邮箱:office@cacp.org.cn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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