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证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18

关于撤销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证书的公告

 

经行业主管部门发现有注册城乡规划师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依据《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办法》,撤销以下4名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证书,3年内不予重新注册:

 

陈晓丹 北京市 证书编号:GH20163301575;

付  洋 北京市 证书编号:GH20173403185;

王利民 北京市 证书编号:GH20121101088;

何  涛 广东省 证书编号:GH20214416326。

 

特此公告。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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