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资讯>政策法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0-08-10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020〕294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已经2020年7月21日市人民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陈吉宁
2020年7月30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1989年12月1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39号令发布,根据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第一次修改,根据2007年11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0号令第二次修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友情链接